各出租汽车公司(联队): 2017年12月28日7时05分许,郑州通美出租有限公司豫ATN083司机李开胜驾驶出租车沿大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学路电线杆河大路19号向北2.9米楚路东,路口无红绿灯信号,遇到步行的刑振中相撞,刑振中受伤经医院治疗抢救无效后死亡,李开胜积极配合伤者家属和交警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并先行送给死者家属2万元丧葬费表达歉意。最终经交警部门勘定和划分责任,司机与此次事故中的邢振中是同等责任。
经相关部门核查,豫ATN083司机李开胜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报告,致使行业管理部门对此事故没能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违反了行业相关管理规定。通美公司作为豫ATN083的挂靠企业,负有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落实的责任。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郑州通美出租有限公司和豫ATN083司机李开胜行业通报批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将通美公司和豫ATN083司机李开胜事故情况计入2017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希望各出租汽车企业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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