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入推进省会全国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郑州市文明委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文明委〔2019〕1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当前出租汽车行业深化全国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深入细致排查,全面对标整改,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出租汽车行业应尽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
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聚合力、抓重点、补短板,全面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在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三、重点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各出租汽车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民文明公约、《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方面的宣传,确保出租汽车驾驶员对行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二)严格落实进场检查制度,做到车况良好,车容车貌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更换白座套,车辆终端设备、计价器、乘客监督卡、禁烟标识、二维码等营运设施完好,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
(三)做好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驾驶员文明素质,与每名驾驶员签订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书,要求:仪容端庄、主动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章营运,按里程计价标准收费,主动出示发票,严禁拒载、绕道、议价等违规行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系好安全带,礼让斑马线;在营运过程不接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向车外抛洒垃圾等,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四、时间安排
1.整改提升阶段(10月25日至10月28日)。处属各部门、各出租汽车公司认真对照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在全面对标整改的基础上,不断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2.检查督导阶段(10月29日至11月1日)。为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四个检查督导小组对各公司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2日至12月31日)。持续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任务分工
为更加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成立四个检查督导小组,由处班子成员任组长和副组长,带队到各区进行检查督导。
(一)二七区小组:负责区二七11家公司(联队)的检查督导;
(二)中原区小组:负责中原区14家公司(联队)的检查督导;
(三)管城区小组:负责管城区12家公司的检查督导;
(四)金水区小组:负责金水区12家公司的检查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各出租汽车公司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发动、全面推进、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水平。
(二 )强化跟踪问效。要以市文明办和交通局文明办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建立完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台账,严格进行跟踪督查问效,紧盯问题不放,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整改不到位、绝不销号,直至全面达标,坚决防止出现为省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减分、抹黑的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纳入市交通局党组对客运管理处综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并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对落实创建工作不力、多次督导的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客运管理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将情况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考核。 |